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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與憲制:西方憲制的去德性化危機與轉型 Civilizations And Constitutional Paradigms: A Jurisprudential Reflection
出版商 中華書局(香港)有限公司
出版日期 2026-07-10
分類 社會科學
定價 HK$198.00
ISBN 9789888959662
頁數 428
本書聚焦文明與憲制的深層關係,探尋能支撐人類和平進步的「文明」與「憲制」:能自生德性能量的文明,方能克服人類無窮逆境。本書比對中國德性責任文明與西方慾望自由文明的差異,揭示西方去德性化的歷史脈絡,提出了以下觀念:
‧中國的德性責任文明,由德性責任推動:德性責任,是建構普世憲制的核心元素。履行責任,即從德性共生維度,無條件助人愛人、付出和犧牲,社會方能分辨善惡、兼容正和、並啟動德性秩序,形成高效的國家功能與自由維度,令中國數千年來追求和平建設、並慣常地領先他國。
‧西方的欲望自由文明,由個人欲望驅動:欲望是佔有、排他的非德性生物力量;西方信仰神學,未能分人間善惡以規範欲望;為滿足各方欲望而構建的「自由主義憲制」,霸而不穩;西方幾百年的殖民擴張積累了財富與自由、也為世界帶來連綿戰亂;「把欲望誤為自由」的文明,遠非普世。
‧文明轉型:德性責任文明的「責任—秩序—功能與自由」機制,是構建普世憲制的「源代碼」,足以登頂文明最高地。欲望文明須轉型方能自救。
目錄
緣起
本書要旨
致謝
第一部 引言:文明決定憲制
第一章 德性責任文明與欲望自由文明
1 「文明」,就是令族群脫離「自然野蠻狀態」的德性力度
2 歐洲去德性化的「信仰」與「欲望」次文明:强凌弱的世界
3 中華「德性責任文明」的憂患性、互存性與責任推動力:人類正向共存的重要源頭
4 「德性責任文明」高於「欲望自由文明」:文明性質決定憲制功能
5 德性責任與欲望自由之間的永恆探戈
第二章 中華大地的德性責任文明、憲制與治理
1 「盡責即互存、互存生秩序、秩序生自由」是「德性責任文明」的核心邏輯
2 中華文明元素之一:以宇宙性憂患意識為導向
3 中華文明元素之二:以互存本體論「我因他人而活,我須為他人而活」為架構
4 中華文明元素之三:德性責任從啟動,到鞏固與躍進
5 修身以履責:開展文明歷程,成就德性現代社會
6 履行德性責任,全方位開展中華文明歷程
7 履行德性責任,成就德性現代社會和正向的人生界
8 對中國德性責任文明的認知、誤解,與德性文明的不足
第三章 次普世的「欲望自由」憲制範式
1 「欲望自由主義」的「普世性」誤解及其負面後果
2 信仰的去德性化與不穩定、次普世的「欲望自由憲制」
3 把「次普世普憲制」誤解為「普世」的後果:「殖民支配」的「道德化」與延續
4 「欲望自由主義」的下滑:欲望的「主體化」
5 人類欲望的叢林性:排斥德性責任與暴力的循環傾向
6 欲望自由主義的客觀成就
第二部 西方文明的去德性化歷史與擴張危機
第四章 西方錯失了的德性黎明:信仰與責任的統一與分裂
1 「對神的信仰」與「平等互愛責任」的統一
2 信與愛的分裂之一:奧古斯丁信仰神學—— 救贖墮落的人類靠信仰而非互愛
3 鄂蘭等人對奧古斯丁「信仰神學」的批判
4 羅恩.威廉姆斯為奧古斯丁信仰神學辯護,但未能化解批判
5 信與愛的分裂之二:基督智者未能彌合信仰與平等互愛責任的分裂
6 信與愛的分裂之三:宗教教導中論述暴力的模糊性,削弱了平等互愛的責任
7 信與愛的分裂之四:「低門檻」的「懺悔」排擠「高門檻」的「平等互愛」
第五章 背離平等互愛的德性責任與千年宗教衝突
1 互愛責任的退隱與背離: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之間的長期衝突
2 千年衝突與混亂之始:伊斯蘭的傳播與十字軍東征
3 衝突與混亂之二:自十四世紀以來,歐洲與奧斯曼帝國的對抗
4 衝突與混亂之三:自1517 年起的宗教改革與基督教內戰
5 衝突與混亂之四:近代基督教國家的世俗化;與伊斯蘭世界的審慎
第六章 欲望的解放與非德性「欲望自由主義」的興起
1 十五世紀以來非德性欲望的解放:自由主義的誕生與影響
2 非德性欲望經歷宏大的功能轉型:常態化、強固化、賦能化、擴大化、人權化與主體化
3 欲望被「常態化」為「個人主義」和「自由主義」
4 欲望被「強固化」為自由主義憲制制度
5 欲望因西方科技進步而被「賦能化」
第七章 欲望被「擴大化」為「自由帝國主義」與殖民統治
1 自由帝國主義與殖民的蔓延:世界被分為支配性國家與被支配國家
2 欲望轉化為非德性「自由帝國主義」,驅動了帝國擴張和殖民統治
3 欲望驅動的殖民統治:從貿易站到奪取新土地和資源
4 種族滅絕和強制同化
5 帝國殖民的進程與宗教的矛盾立場
6 殖民擴張的實際和理論
第八章 「 自由帝國主義」的內爆,與欲望的「人權化」和「主體化」
1 看來先進的歐洲文明的內部崩塌:兩場毀滅性的世界大戰
2 戰爭暴行主要源自文明因素,抑或社會經濟因素?
3 人權悖論:把引發戰爭的「欲望」強化為「人權」可以防止戰爭?
4 戰後國際治理的困境:不能持續的「國際秩序」
5 戰後困境:不穩定的社會與不安的個體
第三部 「欲望自由」憲制範式的去德性化危機與德性轉型
第九章 自由、權利與平等源於責任秩序而非放任欲望
1 哪些自由與權利應被創造?
2 自由與權利,從責任啟動的法律秩序中產生,並非來自各人最大化其個人欲望
3 法律秩序創造自由的邏輯:八個關鍵特徵
4 對比自由主義者根深蒂固的誤解:「去除對個人欲望的外部限制就是個人自由」
5 兼容的法律秩序,可以組合成複合秩序,即功能機構或制度,以執行複雜的社會功能
6 各國的法律制度,須依靠國家安全法;國際公法;司法互助;和互相適應的衝突法,才能有效運行,相互強化
第十章 欲望式人權的互動失序,與回歸法律秩序
1 欲望式人權的衝突性與互動失序概述
2 以「炮台里阻礙案」,說明人權互動的衝突性問題
3 至少有六方面的人權衝突難題,有待解決
4 難題的根源:人權保護個人欲望,欲望排斥德性、互相衝突消耗
5 「炮台里阻礙案」:難解的人權衝突普遍存在與解決方案
6 方案一:回歸「普通法法律秩序組合」已足以產生「公約人權」的效果
7 方案二:人權公約保護的特定非德性欲望,由相關「法律秩序組合」疏導與保護
8 方案三:以「公共利益與平等尊重」規範,界定可兼容的人權化解衝突
第十一章 欲望的主體化與極限人權的爭議
1 要提升某些複合欲望為人權,應先作充分預案疏導分化
2 爭議性人權(一):「墮胎權」
3 爭議性人權(二):性別和性取向相關的人權
4 爭議性人權(三):難民權利
第十二章 「 欲望導向選政黨」主觀民主的困局
1 西方「欲望導向選政黨」的民主制未能實現「民治政府」
2 「欲望導向選政黨」主觀民主的邏輯與運作缺陷
3 選民投票背離自主、公平、理性、負責等原則、並傾向過度授權
4 投票民主不能產生內在不一致的「社會共識」
5 道德中性的投票民主,可以產生反德性的「社會共識」
6 競選承諾與選民支持脫節的投票民主機制
7 西方與中國治理模式的民意調查比較
第十三章 向「互動均衡選政策」的客觀民主轉型
1 互動均衡選策民主:動態捕捉互動中的社會共識
2 新時代民主的基礎:互動均衡-即「社會共識」-的客觀存在
3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機制的全過程
4 「發展與公共政策提案委員會」的組建與延續
5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基本模式示例
6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的邏輯與實效優勢
7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的進階模式:政策使用者進行遞歸互動調整,實時優化已生成的政策均衡狀態
8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,不會出現類似英國脫歐公投的失效與混亂
9 須重新面對西方黨派民主衰落的真正原因和復興的路徑
第十四章 動蕩的自由市場
1 不穩定的「自由市場」與不穩定的「自由社會」
2 冷戰後金融危機頻生
3 欲望引導的自由市場可以成為經濟統治的工具
4 美國國債累積與金融斷裂危機
5 西方須啟動德性責任傳統:轉型國家重啟金融經濟
第四部 欲望自由次文明,向德性責任普世文明轉型
第十五章 欲望的主體化:自由憲制範式的終章
1 欲望的主體化(Subjectification of desires)衍生自由主觀主義(liberal subjectivism)各種表現
2 自由主觀主義表現之一:對自由帝國主義(Liberal Imperialism)的沉溺
3 表現之二:居高臨下的種族優越感
4 表現之三:變種為非理性的相對主義、獨斷主義和虛無主義
5 表現之四:顛覆「非我世界」的非理性衝動
6 欲望文明的深層失誤:霸權排擠公義,戰爭麻痺人性,與世界的螺旋式下沉
第十六章 以德性責任導向的客觀主義,化解欲望的主體化
1 人生界的和平與進步,依靠由德性責任導向的科學探索
2 理解客觀世界的存在:馬克思、海耶克和波普爾
3 描述客觀世界的「對應真理論」:「當現實為x,則『描述X』與現實是對應的/ 是真的」
4 以「真理對應論」規範「猜想與反駁」的方法流程,呈現無窮客觀世界
5 以真理規範的科學方法論消解非理性主義,推動人類進步
第十七章 「 帝國型國家」向「文明型國家」轉型
1 西方的「叢林法則」與永恆戰爭霸論的死胡同
2 中國作為文明型國家:踐行和平發展論、否定「叢林法則」
3 「帝國型國家」應重啟本身德性責任傳統,向「文明型國家」轉型
4 以「德性責任文明」規範世界:可確保未來世代的和平共存與進步
參考文獻
資深大律師李紹強,在80年代加入香港律政司成為檢控官,他早年通過倫敦林肯大律師學院(Lincoln’s Inn)的延伸實習,和參與樞密院的刑事上訴,體會了普通法強勢年代的剛柔虛實。他的檢控職務涵蓋商業犯罪、貪汚、嚴重罪行的檢悾與上訴,以及相關的行政法訴訟等等;90年代初曾借調香港金融管理局出任法律顧問,並出版《香港金融銀行法》。200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,出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。任滿離職後私人執業,曾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,經歷了檢控、辯護、與法官三重角色。專業餘暇,他醉心中國哲學的恢宏與靈動、與西方哲學的思辯與致用。在反思普通法的核心原則時,發現傳統法理學助益有限,但中國古典哲學中的責任範式,與西方的理性傳統,則頗能提供豐富啟示。
文明與憲制:西方憲制的去德性化危機與轉型 Civilizations And Constitutional Paradigms: A Jurisprudential Reflection
出版商 中華書局(香港)有限公司
出版日期 2026-07-10
分類 社會科學
定價 HK$198.00
ISBN 9789888959662
頁數 428
本書聚焦文明與憲制的深層關係,探尋能支撐人類和平進步的「文明」與「憲制」:能自生德性能量的文明,方能克服人類無窮逆境。本書比對中國德性責任文明與西方慾望自由文明的差異,揭示西方去德性化的歷史脈絡,提出了以下觀念:
‧中國的德性責任文明,由德性責任推動:德性責任,是建構普世憲制的核心元素。履行責任,即從德性共生維度,無條件助人愛人、付出和犧牲,社會方能分辨善惡、兼容正和、並啟動德性秩序,形成高效的國家功能與自由維度,令中國數千年來追求和平建設、並慣常地領先他國。
‧西方的欲望自由文明,由個人欲望驅動:欲望是佔有、排他的非德性生物力量;西方信仰神學,未能分人間善惡以規範欲望;為滿足各方欲望而構建的「自由主義憲制」,霸而不穩;西方幾百年的殖民擴張積累了財富與自由、也為世界帶來連綿戰亂;「把欲望誤為自由」的文明,遠非普世。
‧文明轉型:德性責任文明的「責任—秩序—功能與自由」機制,是構建普世憲制的「源代碼」,足以登頂文明最高地。欲望文明須轉型方能自救。
目錄
緣起
本書要旨
致謝
第一部 引言:文明決定憲制
第一章 德性責任文明與欲望自由文明
1 「文明」,就是令族群脫離「自然野蠻狀態」的德性力度
2 歐洲去德性化的「信仰」與「欲望」次文明:强凌弱的世界
3 中華「德性責任文明」的憂患性、互存性與責任推動力:人類正向共存的重要源頭
4 「德性責任文明」高於「欲望自由文明」:文明性質決定憲制功能
5 德性責任與欲望自由之間的永恆探戈
第二章 中華大地的德性責任文明、憲制與治理
1 「盡責即互存、互存生秩序、秩序生自由」是「德性責任文明」的核心邏輯
2 中華文明元素之一:以宇宙性憂患意識為導向
3 中華文明元素之二:以互存本體論「我因他人而活,我須為他人而活」為架構
4 中華文明元素之三:德性責任從啟動,到鞏固與躍進
5 修身以履責:開展文明歷程,成就德性現代社會
6 履行德性責任,全方位開展中華文明歷程
7 履行德性責任,成就德性現代社會和正向的人生界
8 對中國德性責任文明的認知、誤解,與德性文明的不足
第三章 次普世的「欲望自由」憲制範式
1 「欲望自由主義」的「普世性」誤解及其負面後果
2 信仰的去德性化與不穩定、次普世的「欲望自由憲制」
3 把「次普世普憲制」誤解為「普世」的後果:「殖民支配」的「道德化」與延續
4 「欲望自由主義」的下滑:欲望的「主體化」
5 人類欲望的叢林性:排斥德性責任與暴力的循環傾向
6 欲望自由主義的客觀成就
第二部 西方文明的去德性化歷史與擴張危機
第四章 西方錯失了的德性黎明:信仰與責任的統一與分裂
1 「對神的信仰」與「平等互愛責任」的統一
2 信與愛的分裂之一:奧古斯丁信仰神學—— 救贖墮落的人類靠信仰而非互愛
3 鄂蘭等人對奧古斯丁「信仰神學」的批判
4 羅恩.威廉姆斯為奧古斯丁信仰神學辯護,但未能化解批判
5 信與愛的分裂之二:基督智者未能彌合信仰與平等互愛責任的分裂
6 信與愛的分裂之三:宗教教導中論述暴力的模糊性,削弱了平等互愛的責任
7 信與愛的分裂之四:「低門檻」的「懺悔」排擠「高門檻」的「平等互愛」
第五章 背離平等互愛的德性責任與千年宗教衝突
1 互愛責任的退隱與背離: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之間的長期衝突
2 千年衝突與混亂之始:伊斯蘭的傳播與十字軍東征
3 衝突與混亂之二:自十四世紀以來,歐洲與奧斯曼帝國的對抗
4 衝突與混亂之三:自1517 年起的宗教改革與基督教內戰
5 衝突與混亂之四:近代基督教國家的世俗化;與伊斯蘭世界的審慎
第六章 欲望的解放與非德性「欲望自由主義」的興起
1 十五世紀以來非德性欲望的解放:自由主義的誕生與影響
2 非德性欲望經歷宏大的功能轉型:常態化、強固化、賦能化、擴大化、人權化與主體化
3 欲望被「常態化」為「個人主義」和「自由主義」
4 欲望被「強固化」為自由主義憲制制度
5 欲望因西方科技進步而被「賦能化」
第七章 欲望被「擴大化」為「自由帝國主義」與殖民統治
1 自由帝國主義與殖民的蔓延:世界被分為支配性國家與被支配國家
2 欲望轉化為非德性「自由帝國主義」,驅動了帝國擴張和殖民統治
3 欲望驅動的殖民統治:從貿易站到奪取新土地和資源
4 種族滅絕和強制同化
5 帝國殖民的進程與宗教的矛盾立場
6 殖民擴張的實際和理論
第八章 「 自由帝國主義」的內爆,與欲望的「人權化」和「主體化」
1 看來先進的歐洲文明的內部崩塌:兩場毀滅性的世界大戰
2 戰爭暴行主要源自文明因素,抑或社會經濟因素?
3 人權悖論:把引發戰爭的「欲望」強化為「人權」可以防止戰爭?
4 戰後國際治理的困境:不能持續的「國際秩序」
5 戰後困境:不穩定的社會與不安的個體
第三部 「欲望自由」憲制範式的去德性化危機與德性轉型
第九章 自由、權利與平等源於責任秩序而非放任欲望
1 哪些自由與權利應被創造?
2 自由與權利,從責任啟動的法律秩序中產生,並非來自各人最大化其個人欲望
3 法律秩序創造自由的邏輯:八個關鍵特徵
4 對比自由主義者根深蒂固的誤解:「去除對個人欲望的外部限制就是個人自由」
5 兼容的法律秩序,可以組合成複合秩序,即功能機構或制度,以執行複雜的社會功能
6 各國的法律制度,須依靠國家安全法;國際公法;司法互助;和互相適應的衝突法,才能有效運行,相互強化
第十章 欲望式人權的互動失序,與回歸法律秩序
1 欲望式人權的衝突性與互動失序概述
2 以「炮台里阻礙案」,說明人權互動的衝突性問題
3 至少有六方面的人權衝突難題,有待解決
4 難題的根源:人權保護個人欲望,欲望排斥德性、互相衝突消耗
5 「炮台里阻礙案」:難解的人權衝突普遍存在與解決方案
6 方案一:回歸「普通法法律秩序組合」已足以產生「公約人權」的效果
7 方案二:人權公約保護的特定非德性欲望,由相關「法律秩序組合」疏導與保護
8 方案三:以「公共利益與平等尊重」規範,界定可兼容的人權化解衝突
第十一章 欲望的主體化與極限人權的爭議
1 要提升某些複合欲望為人權,應先作充分預案疏導分化
2 爭議性人權(一):「墮胎權」
3 爭議性人權(二):性別和性取向相關的人權
4 爭議性人權(三):難民權利
第十二章 「 欲望導向選政黨」主觀民主的困局
1 西方「欲望導向選政黨」的民主制未能實現「民治政府」
2 「欲望導向選政黨」主觀民主的邏輯與運作缺陷
3 選民投票背離自主、公平、理性、負責等原則、並傾向過度授權
4 投票民主不能產生內在不一致的「社會共識」
5 道德中性的投票民主,可以產生反德性的「社會共識」
6 競選承諾與選民支持脫節的投票民主機制
7 西方與中國治理模式的民意調查比較
第十三章 向「互動均衡選政策」的客觀民主轉型
1 互動均衡選策民主:動態捕捉互動中的社會共識
2 新時代民主的基礎:互動均衡-即「社會共識」-的客觀存在
3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機制的全過程
4 「發展與公共政策提案委員會」的組建與延續
5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基本模式示例
6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的邏輯與實效優勢
7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的進階模式:政策使用者進行遞歸互動調整,實時優化已生成的政策均衡狀態
8 互動均衡選政策民主,不會出現類似英國脫歐公投的失效與混亂
9 須重新面對西方黨派民主衰落的真正原因和復興的路徑
第十四章 動蕩的自由市場
1 不穩定的「自由市場」與不穩定的「自由社會」
2 冷戰後金融危機頻生
3 欲望引導的自由市場可以成為經濟統治的工具
4 美國國債累積與金融斷裂危機
5 西方須啟動德性責任傳統:轉型國家重啟金融經濟
第四部 欲望自由次文明,向德性責任普世文明轉型
第十五章 欲望的主體化:自由憲制範式的終章
1 欲望的主體化(Subjectification of desires)衍生自由主觀主義(liberal subjectivism)各種表現
2 自由主觀主義表現之一:對自由帝國主義(Liberal Imperialism)的沉溺
3 表現之二:居高臨下的種族優越感
4 表現之三:變種為非理性的相對主義、獨斷主義和虛無主義
5 表現之四:顛覆「非我世界」的非理性衝動
6 欲望文明的深層失誤:霸權排擠公義,戰爭麻痺人性,與世界的螺旋式下沉
第十六章 以德性責任導向的客觀主義,化解欲望的主體化
1 人生界的和平與進步,依靠由德性責任導向的科學探索
2 理解客觀世界的存在:馬克思、海耶克和波普爾
3 描述客觀世界的「對應真理論」:「當現實為x,則『描述X』與現實是對應的/ 是真的」
4 以「真理對應論」規範「猜想與反駁」的方法流程,呈現無窮客觀世界
5 以真理規範的科學方法論消解非理性主義,推動人類進步
第十七章 「 帝國型國家」向「文明型國家」轉型
1 西方的「叢林法則」與永恆戰爭霸論的死胡同
2 中國作為文明型國家:踐行和平發展論、否定「叢林法則」
3 「帝國型國家」應重啟本身德性責任傳統,向「文明型國家」轉型
4 以「德性責任文明」規範世界:可確保未來世代的和平共存與進步
參考文獻
資深大律師李紹強,在80年代加入香港律政司成為檢控官,他早年通過倫敦林肯大律師學院(Lincoln’s Inn)的延伸實習,和參與樞密院的刑事上訴,體會了普通法強勢年代的剛柔虛實。他的檢控職務涵蓋商業犯罪、貪汚、嚴重罪行的檢悾與上訴,以及相關的行政法訴訟等等;90年代初曾借調香港金融管理局出任法律顧問,並出版《香港金融銀行法》。200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,出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。任滿離職後私人執業,曾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,經歷了檢控、辯護、與法官三重角色。專業餘暇,他醉心中國哲學的恢宏與靈動、與西方哲學的思辯與致用。在反思普通法的核心原則時,發現傳統法理學助益有限,但中國古典哲學中的責任範式,與西方的理性傳統,則頗能提供豐富啟示。